第13章 梅子蕃茄、妖刀白夜叉(1/6)

「蕃茄,又名西红柿,也被称为狼桃,鲜红欲摘,红果绿叶,丰富的营养又别名金苹果,更富含抗氧化的蕃茄红素,每天摄入一定量可以抗衰老,使皮肤美白。」

对于率先起头,打算顽强抵抗的濑户灿。

雾雨老爹冷不防的冒了一串简单的介绍,最后化了一句。

「能美白又可以肌肤水嫩,跟婴儿一样。」

「……多谢款待。」

濑户灿用着湿纸巾轻抹那湿润的唇,眼前盘子已无蕃茄。

女人对数样特征是招架不住的,比如白晰温润的肤色、水嫩有弹性的肌肤。

可能有些不在乎。

但只要吃着蕃茄,总比往脸上抹什么都来得简单。

土方用手遮着脸、绍安同上,至于永澄很巴结的将蕃茄切盘递给了灿。

「呿──妻奴。」不约而同的低喷了这句。

作为优质单身狗,人生只剩蛋黄酱的土方。

作为用黑麒麟臂,单刀撸菜很多年的绍安。

愤慨?很愤慨!

「哼。」

雾雨老爹轻敲了桌子一下。

「作为男人该讲正事就别怂,一个个都比不上灿。」

「打扰总长你吃东西的兴致,结果换来了撸我一记朝地摩擦的人体火柴!」

土方指着后脑杓略少的发量。

「你瞧,要不是吃了绍安的生发料理,我的后脑杓还秃一块!」

「在原则面前,总有不能妥协的事,这就是雾雨之道。」

雾雨老爹双手盘胸的回应。

那样的低声,那样的低语,言之有理!

「听起来很帅可不是滋味啊……」

土方稍微唠磕后,也放弃对总长阻止吃蕃茄的举动。

果然还是──做出妥协,边吃边禀报。

这是。

雾之湖与魔法之森的报告。

顺带一提目前相关雾之湖的资料。

雾之湖水源是来自妖怪之山上,在每日的正午前后会漫起浓浓的大雾。

然而,那是之前。

从「濑户的花嫁」,这样的一个二次元作品角色穿越到幻想乡的时候。

雾之湖如今被划分了两大域,一部份有着淡水域、一部份有着海水域。

听说那时候住在雾之湖其中的人鱼,若鹭姬,差点被海里的盐水给呛死。

作品其中。

作为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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