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孤岛海怪(3/6)
看着杜洛希发呆。有时候他很羡慕杜洛希,永远有那么件事情在手里做是多么的好!
如果说杜洛希只是让大家觉得有趣,白罕文就让人头皮发麻。
所有人都认为,白罕文不应该到长山岛来。
和捕盗营们比起来,白罕文算得上出身豪门。白罕文家是渤人,姓诺兰德,开的四方客栈是旅顺口最大的客栈,白罕文的父亲在旅顺城里虽然不能说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也算得上个不大不小的富豪。这里家境殷实的男子大多去考取功名或是做生意了,愿意当兵进军营的大多是贫寒人家的子弟。撇开白罕文的富家子背景不说,他也该是个更有出息的武人。【网 .aixs】白罕文从小好动,膂力过人,最喜欢打架生事,家里头痛。索性送他去了盛京,大概也只有盛京这大乾帝国未入关时的旧京有武学堂,那是大乾开国名将信们久居盛京的缘故。前两年从盛京回来,白罕文果然弓马娴熟。更别说还学过些中原的兵法,在城里颇有点小名气。若他真去做骑兵四处闯荡,显然就应该进入声名赫赫的“赤风”营;要是留在旅顺口,起码也是青旅军的干将。如果是那样的话,捕盗营们大概会传颂他的名字。就像他们传颂所有的军中好汉。
可是白罕文居然做了捕盗营,居然来到了长山岛。以捕盗营们的智慧和恶意加在一起猜测,也只能认为他们诺兰德家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上边的大人物。不过白罕文来到长山岛可一点没有灰头土脸的意思。
白罕文来的时候神气得要命。那天天气很好,守在塔上的郝彪隔着好远就能看见山间浓郁的绿意间那个亮闪闪的身影。
的确是亮闪闪的!白罕文裹在一身银色的铁甲里面,那甲胄的手工就是当地最巧的工匠看见了也要害臊;手里一杆雪亮的大刀,腰间的长剑,正经八百都是盛京百兵斋的上品;就连胯下那匹比人头还高的蒙古炭火马也披着缀满了鳞甲的皮铠。如果不是走在铁青骡子吭哧吭哧拖着的辎重车边上,白罕文一定会被当作是大乾朝京军骁骑营的上将。
“乖乖!”郝彪吐着粗气眼睛发直地对刘子七说,“你倒是说说看,这么一身行头得值多少钱啊?”
“很多钱。”刘子七大力点头。
郝彪愤怒地瞪了他一眼。这个丑陋的家伙就是应声附和也是最没有水准的那种,“废话!回头去问升哥。”
问吴骏升也没用。
见到白罕文的时候他正在营房前的空地上跟尚万春两个一起翻晒咸鱼reads;。见到天神一般光华灿烂的白罕文,他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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