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六章 刺马疑云(4/6)
,恪守儒家道德规范,善于学习外来先进的技术,积极推动洋务事业的发展,堪称彤郅中兴名臣。
但这样一个大臣,在遇刺身亡后,不但没有个确切的说法,还给泼了一脑袋的脏水。
案发三天后,朝廷谕令江宁将军魁玉督同司道审理,又派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起初刺客只供姓名,不说缘由,直至“熬审”四个月后才有供词。供词大致说:刺客名张文祥,为河南河阳人。韶光二十九年贩卖毡帽至宁波,结识同乡罗法善,取其女为妻,开小店为生。显凤十一年,长毛教匪席卷江浙,乃参军入李世贤部,转战东南数省。彤郅三年,李部败走,张逃回宁波,而其妻已改嫁吴炳燮。张无以为生,由做过海盗的龙启云资助仍开小店。彤郅五年正月,浙江巡抚马新贻至宁波,张递状控告吴炳燮霸占其妻,马以其妻自愿改嫁不准其状。张告之龙启云,龙言自己做海盗时曾遭马剿杀,故怂恿张刺杀马。彤郅八年,马升任两江总督,张同至南京,寻机刺杀,直至混进校场而得手。
这份供词是官方认可的定论,有犯人亲笔签字画押。但仔细推敲,显然理由不能服众。由于官方的公告对马新贻遇刺的原因说得过于简单而且语焉不详,所以民间对此事众说纷纭。最普遍的一种是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此说构织了一个被民间津津乐道的桃色绯闻,塑造了一个侠肝义胆,为友复仇的刺客张文祥的形象,流传甚广,一些文人墨客也持这一观点,有人在书中这样描述:“初新贻为河南某城令,文祥与彭姓者,同为某贼魁攻其城,获新贻,欲杀之,新贻乞哀免。因劝令投诚,二人即与新贻缔盟结义,相约终身。彭为长,新贻次之,文祥又次之。已而新贻以二人功,渐升至监司,二人亦为参遊。先是彭有妻年少而美,新贻诱至署,私之。彭怒而语文祥。文祥曰:‘此汝妻乎?亦他人物耳。彼既同心,争而不义,不如逐之,吾与子遊可耳,此间岂可留哉?’彭不能决,文祥屡促之去,亦不应。一日新贻薦彭诣某公。彭忻然行,文祥愀然曰:‘殆矣。’往与之诀,己亦他去。未旬日,彭果以诛死闻。文祥哭之恸曰:‘不杀马非丈夫也。’因日炼药刃一,后新贻历任封疆,文祥尝伺其所至,不得间。一日,新贻往某庙行香,文祥伏案下,发刃不中,幸得遁。如是者三四次,至是卒手刃之。”
但这种说法却是破绽更多。一是如果张文祥与马新贻有这等兄弟关系,则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刺杀,何必非要在校场动手呢?再说马新贻的弟弟马新佑自幼跟在马新贻的身边,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马新贻的事情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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