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二十二章 一箭双雕(3/4)

要继续扩大么?

这样的事情做了之后,接下来威胁起诉或者真的起诉,这样一来就跟贾鸿渐的做法一样,通过闹个大新闻,能让别的媒体也不敢乱报谣言,同时也让市场上面对这企业的产品有一个信心,不至于说事情还没水落石出呢,结果营销市场就先崩溃了!而同时这么做最好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么做太省钱了!雇律师才多少钱啊?中国的律师可不是跟欧美的那样,是按照小时收费的,中国的律师那是按照案件来收费的——哪怕就算是后世是有按照小时收费的。可是这也是有物价局规定收费金额的,最多一个小时不过200-3000元,上浮不得超过20%!请几个律师,说真的前后搞定以起诉对方为威胁到上庭。这一共都花不了几万块钱!最后加几万块钱给别的媒体的记者们发点润笔费,这事儿基本上就能暂时遏制谣言的蔓延!

这不比直接塞钱来的省多了?而且对方一点把柄没办法抓!这才是按照规则,通过所有的明规则来办事儿,通过政府和法律允许的渠道办事儿,这么办事儿完了。绝对没人说不能这么办!当然了,如果这个企业是跟三鹿那样的,本身产品是真有问题的,回头要是水落石出真的被查出来了,那就别怪贾鸿渐没办法了——这种事儿谁有办法?

话说回来贾鸿渐这次对南周,那是真的要起诉的!为什么要起诉?很简单,后世电视台特别是凤凰台之类的台,为什么他们要在节目最后都打上一个“本节目嘉宾发言只代表嘉宾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台观点”?这就是一个免责启示!这就跟公共场所里面,地面湿的时候。竖一个“小心地滑”的标志一样,那是为了以防万一自己不惹上麻烦的!如果一个老太太走过来,没有这个标志,她一滑,吧唧就摔地上了,好么,胯骨骨折,盆骨骨折,前臂骨折,一下子把这物业或者什么地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个十来万的,那物业绝对会败诉!因为他们没有提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可以说,这样的一个牌子,跟凤凰台的那个免责声明是一样的效果!是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但是。问题在于不是说竖了牌子就完全没事儿了——就像是孩子在学校里面出事儿了,这不是说学校在孩子入学前,跟家长签一个协议,说是孩子要是在学校出事学校没任何责任就行的!这不是一直免责声明或者协议就能搞定的!学校对在校学习的孩子那是有看管义务的,如果孩子除了事儿,学校绝对要赔!

同样。像是停车场里面可能贴个告示,说是重要财务不要留在车内,如果遗失停车场概不负责。但是问题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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