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两百一八章 捡破烂比上班好?(2/4)

仅仅是唯一的原因,其他的原因还有一定阶层收入的上升必定会要求更大的房子以及更低密度的住宅以及更良好的环境。市中心是交通便利,但是各种消费也贵,而在郊区地皮便宜,可以买更大的房子,同时环境也更好,配合着汽车的话,那交通也不至于麻烦。况且美国还有一个跟中国不同的国情,那就是他们的学区不是跟中国一样,他们的学区好坏。那完全就是看当地的税收如何。一个卫星城都是中产阶级,税收肯定比市中心一个学区里面打工者交的税金多,所以这市郊的学区拿到的教育基金也比市中心多,这更是增加了郊区的吸引力了!而要是说中国这边富豪故意在市中心买房子来炫富什么的,这在美国也有!美国就有那种高档的市中心公寓楼,一个公寓房就几百平方米大,然后还是电梯到户,一层就一家,这一个公寓房一套就一千多万美元!

话说回来,在底特律这么一个地方呢。同样中产阶级原来都是住在郊区的。而且大量的工厂什么的,也在市区地价上涨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搬到了郊区了。后来当这些工厂开始往中国转移的时候,厂房肯定就废弃了。而当治安和就业开始下降的时候,中产阶级纷纷搬走。最终的结果就是底特律郊外的卫星城大片大片的废弃,而市区里倒是人气还挺旺的,不过这旺的人气其实就是连搬走都没钱的穷人老黑!虽然说到了郊区之后,一片片的小区都是废弃了。不过至少这边没什么老黑,所以至少也让贾鸿渐他们心安了不少。

最终。贾鸿渐他们是往东北方向跑了一百六十公里,来到了加拿大的“伦敦市”之后,这才安顿了下来。这加拿大的伦敦呢,那是在多伦多西南方向,跟底特律靠的特别接近。贾鸿渐他们到了伦敦驻扎下来了之后,赶忙去买了一部破烂不堪的二手mv商务车,然后跟今原哥们儿的表兄的发小联系好了之后,他们这才在第二天又前往了底特律。很快,他们在底特律的密歇根中央火车站附近,见到了这么一个叫做迪兹的老黑。这迪兹呢,看起来真不像是坏人。他穿着一个格子的短袖衬衫,扣子系的工工整整的,然后衬衫下摆还是塞在了西装裤里面。哪怕留着大胡子,可是满脸的神情还是可以让人感觉到他是一个老实人。

“嗨,伙计,怎么样?我叫贾……”贾鸿渐他们下车之后,挨个跟这迪兹握手碰拳什么的。接着把这迪兹接上了车了,贾鸿渐他们才跟他聊了起来。“嗨,哥们儿,你以前是干什么工作的?”贾鸿渐问道。“我以前?典当公司的员工,我在里面工作了17年了,前几年这公司倒闭了。老板带着全家南下了,我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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