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零二零章 慈善(1/4)

比尔盖茨在06年的时候,宣布了他将在08年6月份“下课”正式退休,然后就会把自己和老婆数百亿美元的家产正式的全部捐赠给慈善事业,不给子女留一分钱。这听起来显得比尔盖茨太高大了吧?其实也不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只是避免子女太过于“富-二代”以及避税的一种措施而已。

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美国的遗产税是40%-50%的份额,假设比尔盖茨有800亿美元的身家,他和老婆在死后把遗产全部传给了子女的话,那么其中一半左右是要上交给美国政府的!这时候别说是别人了,就是贾鸿渐也不乐意啊!他辛辛苦苦劳累一辈子,弄的这么大的产业,结果变成了是给美国政府打工了?那怎么办?正好美国等等欧美国家基本都有一个捐赠给慈善事业可以免税的这么一个政策,于是乎一个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避税方案就产生了——把遗产捐给慈善机构,然后让自己子女来掌控这慈善机构不就完了?

没错!这玩意儿用一个印度的段子来解释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印度的种姓制度里面,最高级的种姓是婆罗门阶层,也就是僧侣阶层。这么一个僧侣阶层呢,控制着信仰等等一系列的东西。而这么一个阶层的人死去之前,是要把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贡给他们的神的!当然了,说是进贡给神,实际上就是进贡给了神庙。这样多虔诚,是不是?婆罗门阶层作为印度最富裕的阶层,他们的人死了的时候,都会把全部身家捐给信仰,不留一分钱给自己的孩子!然后神庙的长老们收到了这笔财富之后,扭头看了看捐赠人那可怜的孩子——这孩子多可怜啊,本来家里多富裕啊,结果他爸妈死之前把财产都捐献给了神灵,太虔诚了!不行。我们不能让这么虔诚的人孩子没有个未来啊!所以我们再捐钱给他吧!于是乎,再把他老爹老妈虔诚捐出来的钱“捐”给了那孩子……

这样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差不多,但是显得多虔诚多善良啊!而欧美的慈善事业实际上很多时候也跟这一样!很多富人活着的时候把钱捐了,是因为可以减税甚至是免税——比如一年赚了50万。然后捐个5万,对其他的45万减税不少,最终拿到手里的钱还是比一分钱不捐的50万被扣税后的多。而像是比尔盖茨这种身死之后全部捐款的呢?那就有说道了,因为是全部捐了,肯定政府不会收税啊。但是这钱也不在子女名下了不是?那么让子女去当这慈善机构的高管呢?那么子女就可以控制爹妈一辈子赚来的钱。对吧?

而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实际上全世界的慈善事业,都没有人规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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