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儒家精神(2/4)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3、礼

中国古代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春秋时的政治家子产最先把“礼”当作人们行为的规范。孔子也要求人的言行符合礼,这“礼”既指周礼的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他对“礼”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克己复礼”的观点;把“礼”当作调整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手段,当作治国治民的根本。荀子也很重视“礼”,把“礼”看作是节制人欲的最好方法。战国末和汉初的儒家对“礼”作了系统的论述,主张用礼来调节人的情欲。使之合乎儒家的道德规范。

4、智

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孔子认为,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仁”对他有利,才能去实行“仁”。只有统治者才是“智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成为“仁人”,而“小人”无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要实现“达德”,而要实现“达德”必须经过“知”的五个步骤。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汉儒则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5、信

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左传.宣公二年》:“麂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6、忠

儒家的道德规范。孔子所说的“忠”,是指和别人的一种关系,尽力帮助别人叫做“忠”。“忠”又特指忠君。对长辈能尽孝道也是“忠”。孔子把忠当作实行最高道德原则“仁”的条件。孟子也把“忠”视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即指把好的道理教给别人。汉以后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规定了臣民对君主须绝对“忠”,忠君便成为天经地义、永恒的伦理教条。《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7、孝

儒家的伦理范畴。主要指敬奉父母、善事父母。儒家认为孝是各种道德中最根本的。孝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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