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整编前后十(2/4)

并被责打军棍,而士兵则一律处以二十军棍的处罚。按照宁时俊的说法就是抽大烟嫖妓女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在蒙山军当兵,更不要说是当军官了。

陈超私下认为蒙山军的军规过于森严了些,有些苦行僧的味道了。这个不准,那个不行实在是过于多了些。果然,有一名因嫖妓被免职的排长选择了自杀。那是一名参加过蒙山军最为自豪的西沽之战的、在根据地参军的老兵。此事引起部队内部的震动,一种声音说。龙司令什么都好,就是军规过于严酷了,严酷到不近人情的地步。既然允许开院子,花钱找姑娘又算什么事?

为此,龙谦召集了沂州驻军连长以上军官开会,唐绍仪陈超周学熙等人也受邀参加了。这次会议上,龙谦从那位姓郭的排长含愤自杀的事件讲起,分析了事件的起因和处置,认为那个曾经在战场上立功的军人选择自杀完全是自绝于蒙山军,给部队丢了脸,抹了灰,是蒙山军的败类!根本不值得同情!那些为他鸣不平的人要么就是别有用心,要么就是糊涂透顶!龙谦问,在座的都是军官,职务最低的也是连级了,我们蒙山军自蒙山整军开始制定军规,几经修订,规矩是越来越多了,这是事实。但是,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多的军规,从什么出发点去制定军规约束大家的行为,我想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清楚的!我龙谦治军,不仅要打造一支敢打仗能打仗的军队,还要培养一大批在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人才!不仅在技能上,更要在品德的培养上!我就不相信了,难道真有人认为嫖娼宿妓是风流潇洒值得自豪夸耀的事?假设你的父亲是这样的人,你也会衷心地为其喝彩自豪?

陈超的内心极为震动。为龙谦那句要培养造就大批这个时代最杰出最优秀人才而震动。

龙谦接着讲了军官的荣誉观。龙谦指出,蒙山军军官在具备高超的军事技能、严格的纪律素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年纪最小的也超过二十岁了。什么事对,什么事不对,其实大家心里一清二楚。之所以犯错,在于自己抵挡不住诱惑。喝酒嫖妓是小的诱惑,大的诱惑呢?假如我们的敌人以高官厚禄来收买你呢?给你一千两一万两甚至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让你出卖我们这个团体呢?让你要我这个司令的脑袋呢?是不是也会动心?我认为,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情况,只有能够抵御小的诱惑,方能抵御大的诱惑。比起女色来,还有更大的诱惑等着你们。那个自杀的排长,根本不值得同情!他今日能违反不准嫖妓的军纪,明日就可能出卖我们这个团体!你们在座的一些人为什么要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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