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军规三(3/4)
百姓当做自己的儿女,我们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就算蒙山再险峻十倍,我们也早被官军灭了!你们或许不信,但我坚信这点!我敢保证,以后违反这条的会很多,别的军规或许可以商量,这条军规既不会取消,也不会宽恕,希望在座的各位不要带那个头,至少你在我军中的前程怕是完了!”
“不许调戏妇女,指的是不许调戏良家妇女。这个道理就不要我说了吧?谁没有母亲?谁没有姊妹?谁愿意让土匪侮辱自己的亲人?我一直强调不能祸害百姓,如果连不调戏良家妇女都做不到,这支人马早他妈该解散了。注意,军纪说的妇女是指良家妇女,这个在我的解释中已经说清楚了。”龙谦说到这里,停了停,“至于为什么不准嫖妓,这里就一并说了吧。早就知道议论我为什么不去妓寨,话说的很恶毒,我不屑于跟那种人计较,何况都是传言。不是我不想女人,而是我决不会去和别的男人共享一个女人!我不是看不起那几个女人,她们全是因为各种原因才沦落至此的,这个我知道。如果可以选择,天下的婊子有几个是自愿的?人之所以不同于畜生,根本的区别在于有羞耻感。我劝你们也要有荣辱观,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不该办,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是不是?将来我会娶媳妇,你们也会娶媳妇。会生一大堆儿子,你会对你儿子讲你当年逛窑子的故事?所以嘛,不准嫖妓的军规就是这么考虑的,如果大家觉着不合适,也可以去掉!不过,嫖资自己掏,蒙山军可不鼓励官兵去嫖妓。”
其实大家对这条深为不满,但又不好意思说出来,周毅笑道,“司令的用意是好的,但还是把不准嫖妓这条去掉吧。我们不鼓励,也不必一下子堵死。就像那条不准赌博,饮酒,我看也可以灵活一点,刚才司令说大家都会讨老婆的,那回家可不可以?所以啊,是不是在这条中加上‘军中’二字?”
“对对,周队长说的对。”冯仑第一个支持。这条军规过狠了,饮酒、赌博、嫖妓都给戒掉,这做人还有什么趣味?周毅在本条中加了‘军中’二字,意思就灵活多了。
龙谦瞧在场的一半人都对周毅的提议心有戚戚,于是道,“既然大家都赞同周副司令的意见,可以加上‘军中’二字。”
就这样一条条讨论下来,最后集中在不准私分战利品这一条上,“我知道你们其实最在意这一条,要我看也是为了军令不会虚设,难以执行。所以我认为大家的反对意见也是出于善意,出于维护我们这个团体利益,”
这是龙谦第一次明确用了团体一词,“我承认自私是与生俱来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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