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体制与军衔(4/7)

产生由众议院多数党提名,名额为两个,即众议院第一、第二两大政党各自提出自己的总统人选,得到众议院超过半数议员的认可后交参议院闭门选举,以产生总统及副总统。副总统在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代行总统职权。

第二是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国家对外宣战、建立与断绝外交关系、政府预算均需国会的批准。

第三是国家要务的知情权。总统每年至少一次向国会报告工作,接受国会的审议。

不仅如此,国会还拥有对总统的弹劾权,假如国会认为总统违宪或者违法,或者渎职,可以启动弹劾程序。当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弹劾即生效,总统必须下台,并接受司法调查。

《国会组织法》还详细规定了参众两院的工作内容及职权。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是不等的。众议院像是一个初级评议机构,有关事务须经参议院的批准。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议案,而众议院却无权否决参议院的决定。

国会议员,不管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均享有司法豁免权。在未经法定机构解除议员身份之前,共和国各强力机构不得限制议员的人身自由。

在《国会组织法》附属的文件中还明确了参众两院议员的待遇,参议院议长、众议员议长比照总统薪酬,两院副议长比照总理薪酬。议员的薪酬高于部长及省长。

新中华所确定的政体不同于现有所谓民主国家的任何一个。原以为中国会照搬美国政体的人们发现其中的差别是巨大的。同为总统制而不是内阁制,但新中华确定的政体确有特殊之处。

《国会组织法》在明确了参众两院的权利义务后还明确了政府机构中厅级以上官员一律不得担任议员。这是极为重要的一条。此举让国会和政府“分裂”了,议员们不担任政府高级公职。而且不得经商,坐而论道,专心于国家大事的讨论。而政府高级职员不得参与国会就国家要务的讨论确定,专心于政务。想要对国家大政施以影响,那么就通过你所在的政党实现吧。

这样一来,在国会担任职务的政府高级官员,比如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宋教仁,就必须做出选择了。

这种体制下,政党的作用就凸显了。没有具有影响力的政党,政治人物很难进入众议院。不进入众议院。自然不可能进入具有极大权力的参议院。那么,自然不可能通过制定或废除法律来对国家大政实施影响,更不可能通过参议院选举决定总统的人选,从而影响政府的组成人选了。

所以。《政党组织法》出台。立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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