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第二百一十四章(5/10)

下的在她身上摸索有没有伤势:“赵云笙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对我动手,我如果出了事,傻子都知道是谁搞的鬼,到时候她想回赵国难如登天。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愿意拿自己的千金之躯换我的性命。”

“我们怎么可能知道疯子的想法?万一赵云笙这个疯婆子就是发疯了呢?你要知道女人的嫉妒是很恐怖的。”

扑哧一笑,洛月汐轻轻摇头:“那更不可能,要说赵云笙对沈鸿轩的感情到了那样的地步,那是不可能的。”种/马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她虽然警惕排斥,但还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

祁雁云因为担心洛月汐和赵云笙独处时会受到伤害,是以是坚强的抵制住了珠宝首饰的诱惑没去如意百宝斋,如今洛月汐既然平安无事了,她自然就想去把那些流口水了好些日子的首饰给抱回家。

别过祁雁云,洛月汐坐上洛府的马车回府,在马车经过繁华热闹的集市时,洛月汐挑起马车窗户的帘子往外看去,外面是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场面。

虽然没有当年现代都市的时尚和先进,但是那种兴盛的人气却也让洛月汐忍不住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来。她喜欢这样有朝气有人烟的局面。

马车停在门口,洛月汐还未曾下去,便听到一阵马蹄声急急驶来,有声音由远及近的传来:“圣旨到!”

虽然洛月汐没有修真所用的功法,但她身怀琉璃净火,这本身就是天地间极为珍贵的天材地宝,生来就具有极为强大的力量,洛月汐自然非常好奇,想要探究一下,毕竟完全爆发能够毁灭整个大燕的琉璃净火此时就在她丹田中呢。

这一研究,洛月汐就发现她虽然收服了琉璃净火,其实只能算收服了一半。

琉璃净火天生纯粹不染污垢,是天地间至纯至粹的火焰,它这百年里受了洛家的因果,因洛月汐的血液被唤醒,所以当初洛月汐将它从沉睡的地方拿出来时它并没有伤害洛月汐,而且也碍于因果接受了洛月汐的血契。

但是问题就出在此处了,血契是一种非常应用面极为狭窄的契约,因为血契效力完全取决于血液主人的强大与否,或许在普通人类中,洛月汐不说以一当万,但是她一个人要解决几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再强大也不过是凡人,在修真者看来。也不过是个头稍微大一点的蝼蚁,所以琉璃净火虽然认了洛月汐为主,洛月汐却几乎没办法驱使它。

琉璃净火已生灵智,懵懂单纯,对打扰了它沉睡甚至强迫它认主的洛月汐也没有多大恶念,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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