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十七章 醉酒(3/4)


不问可知,闻其名便知其意,这酒特点就是馥郁醇香。

说实话,香到什么程度呢?

要是这酒不和其他的酒摆在一起还不显,这真倒出来一杯和其他的酒摆在一起,很快就能显出异常来。

因为它的香味太出挑了,放不了多一会,就只能闻到它的味,其他的酒类都被遮盖住了。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直至最后,张大勺才把这酒给拿出来。

否则的话,也就别品了,其他的酒,起码鼻子是闻不出了。

说白了,张大勺拿出来的,每一种可都是真正的御酒啊。

这压根就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东西,那还能不稀罕吗?

就不说酒的味道是如此出众了,哪怕从历史渊源和特殊的出处来讲,光一个皇家御用的光环,宁卫民就觉得如今自己还能有幸尝到,已经是极大的福分了。

这还不算,张大勺的厨艺也是没的说的,说今天有好鸡就有好鸡。

宁卫民虽然没有品尝过真正的法国布雷斯鸡,对此只有个耳闻。

听说布雷斯鸡是欧洲九大传奇食材之一,出产于法国东部布雷斯地区的鸡种,因地名而命名。其特点是: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与法国国旗同色,被誉为法国的“国鸡”。

由于布雷斯鸡坚持自然养殖,成本极高。一般的法国家庭也只有在每年特殊的节日才舍得吃上一回。

因其紧实而又细腻的肉质,鲜嫩爽滑的口感,而有“鸡中之王,王者之鸡”的赞誉。

而且一向是包括米其林三星等高级餐厅的名厨们的心仪食材,也经常有美食评论家或自诩为顶级“吃货”的人将其誉为“鸡中的劳斯莱斯”。

但他今天一尝张大勺的鸡,却认为已经极为符合这种传言了。

说实话,这是他吃过的最有鸡味的鸡了,哪怕是这道菜用了鹅肝汁,也没能遮盖住鸡肉的鲜美。

更何况连阿兰德龙也吃的摇头晃脑,美不胜收。

虽然这家伙挑剔“鸡胸肉还是不够细嫩”,但从其品尝时从惊奇无比,到心满意足的神态,以及主动要求和张大勺合影的表现来看。

已经足以说明老爷子的手段相当高明,对比原版起码能够复制得七七八八,算是满合格了。

反正这么说吧,这顿品酒会,今天所有在场的人算是都没白来啊。

别说那些看热闹的酒客了,也跟着沾了光,落了点蹭吃蹭喝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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