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蝗灾(4/6)
里路,到兰州西关外守官仓,李万庆往西跑了一半,守护高粱地。
罗汝才是长跑小能手,穿得花里胡哨,在飞蝗漫天里是元帅府最靓的仔,士兵都能发现他,他到哪儿,士兵就跟到哪……但罗汝才去西固了。
如果问刘承宗,这个时候兰州周围哪种农作物最不重要,他一定会说是红薯,因为入秋天变冷,种在地里的红薯已经停止生长,而且元帅府种植的红薯并不多。
红薯怕冷,阴冷的山地并不适合种植,而且生长期与小麦、玉米重合,另外生长、收割、储存阶段都极费人工,在河湟只有东关镇是因为刘承宗的命令种了一些,而在兰州,则是在西固收割完小麦轮种了一批红薯,把藤子当菜吃。
罗汝才是保卫红薯去了。
但这个鬼东西保卫红薯不是因为他喜欢吃,恰恰相反,他因为驻军在西固,把红薯当饭吃过,反酸烧心放屁,打那以后谁让他吃红薯他就跟谁急——不过反过来,谁要是说元帅府从今往后不种红薯,他也跟谁急。
罗汝才吃多了红薯发过誓,只要有一口吃的,能吃白面不吃黄面,能吃黄面,他看都不会看红薯一眼。
可是前提在这摆着,要有一口吃的,在这个年代,作为陕北旱灾里钻出来的农民军头子,罗汝才很清楚,他们还会遇到一口吃的都没有的情况,到那个时候他就必须吃红薯做的黑面了,所以他必须保卫红薯。
麦子玉米再好,没长熟也不能吃,红薯不一样,除非冬季,其他时候随时种、随时挖、随时吃,可能小一点,但叶子、根子和果实,全都吃不死人。
但是吧,罗汝才想的挺好……他整整跑了三十里到西固,结果发现沿途种的玉米、高粱都快被蝗虫吃光了,只有红薯地好好的,一点儿事都没有
蝗虫跟他一样,不爱吃。
披头散发的王文秀听了召见,火急火燎跑来见刘承宗,看见刘承宗第一眼就很羞愧,觉得是自己的营操没办好。
却没料到刘承宗对这事一点都不在乎,甚至还对他羞愧的神情感到诧异:蝗灾来了,说明天子失德,我不是天子,应该紫禁城里的崇祯羞愧,你羞愧个什么劲儿?
王文秀倒好,没等他说话就开口认罚:“大帅在上,末将带兵有失,七营……”
“蝗灾而已,不要垂头丧气。”
刘承宗抬手打断,把他没说出的话堵了回去,军队跑得到处都是,到现在也只弄清七个营都在那,但哪个营都不满编,算下来大几千人没归,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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