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2/9)
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让人看得起的修士,凝华作为天剑宗唯一一位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也是唯一一个让道修为之称赞的剑修。>
那一年,轩华远远路过天剑宗,刚好看见凝华从上方御剑而过。多年不见,她眉目越发冰冷,连笑容都慢慢失去,成为了那传说中的合体大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觉得他似乎都已经不认识她,当天夜里,他在酒馆里喝了酒。>
秦凤陪着他一起喝,他们两个喝了个昏天暗地,朦胧中他想起年少时候来。>
十三岁那年,他和别人打架。对方是一个金丹期修士的儿子,十分倨傲。他和对方滚在地里,打了个难舍难分。然后就遇见了对方的父亲,那个金丹修士将他带回洞府,用一根藤蔓将他吊高,让他的孩子拿着沾了盐水的皮鞭,一鞭一鞭抽他。>
他被对方抽得几乎快昏死过去,也就是那时候,他看见凝华来了。>
在看到他的瞬间,她一贯平和从容的脸上终于失去了笑意。>
然后她拔了剑。>
那时候她也不过就是个筑基期的修士,却就为了一个孩子,对着金丹期的修士拔了剑。那一战打得昏天暗地,她亲手斩杀了那对父子后,踉跄着走到他面前,将他护在怀里。>
她身上满是血腥味,他内心却一片安定。>
她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他摇了摇头,沙哑着嗓子道:“没有,没有来晚。”>
你来了,就够了。虽然迟了许多,可是我,会一直等着你来。>
然后他又梦见他二十岁那年,她带他去人间的酒馆里,教他喝酒。那是一个冬雪夜,他喝完后跪在地上哇哇哭,她就在旁边靠着双手拢在袍子里,看着他哈哈笑出声来。>
那天她穿着青纱白衫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剑仙是我前男友】最新更新章节〖第七十四章〗地址https://wap.384g.com/html/330/33069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