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西方思想及宗教简史四十三!(2/7)

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的方式,取得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和进行贸易的权利。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以曝晒水浸货物为由上岸居住,并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起在澳门定居】。

此后,葡萄牙人通过马鲁古群岛——马六甲航道获取香料,用来供应中国、印度、阿拉伯和欧洲市场,成为新的香料贸易垄断者。由此,东南亚香料大规模进入欧洲,利润最高可达十余倍。

为寻求同样具有高额利润的瓷器、生丝及其他中国商品,1513年,果阿葡萄牙殖民总督阿尔布克尔克派遣乔治·欧维士一行,携带一批货物乘中国商船到达广东珠江口外的屯门。

广州地方官员准其进行贸易,但不许上岸居住。葡萄牙人在中国商人的协助下,推销货物并收购回程船货,在当地逗留了半年才离去。乔治·欧维士的船队通过此次贸易获取了巨大利益。

1517年,葡萄牙殖民当局再派啡瑙再次率舰队前往屯门,并以朝贡的名义派遣使节托梅·皮雷斯与明廷谈判,要求通商。一年后,啡瑙的兄弟西芒接替了他的职位,开始在屯门构筑炮台、城壕,聚集军舰掠夺往来商船,甚至掳掠人口贩卖到海外为奴。

葡萄牙人在广州沿海的海盗行为,以及满刺加使节向明廷控诉葡萄牙人强占满刺加王国的罪行,引起明朝的反制。1521年,海道副使汪鋐指挥明朝海军进攻屯门,最终在围困近一年后利用暴风雨天气将葡萄牙人击退。

1523年,明海军又在新会西草湾发动突袭,击败了由麦罗·哥丁霍率领的前来援助屯门的武装船队。葡萄牙人被逐出广东后,转向浙江和福建沿海寻求贸易机会,并以浙江宁波附近的双屿港为基地。

他们与沿海的中国走私海商及倭寇勾结,从事走私贸易,在浙江和福建沿海亦商亦盗,挑战明帝国的海上权威。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派兵剿灭双屿港各海盗势力。据称,此役有800名左右的葡萄牙人丧生。

此后,葡萄牙人重返广东沿海活动,他们吸取了在浙江和福建的教训,换了一副“恭顺”的态度,继续贸易。1553年,葡萄牙船长索萨到广东向海道副使汪柏行贿,于1554年后以晾晒货物为名,获准进入澳门居停贸易,并逐渐在澳门泊船筑屋,建立定居点。

从此,澳门逐渐成为广东与海外贸易的中转港口,中外海船群集。广东当局派遣“守澳官”及军队驻扎澳门,管理港口船舶出入,收取商税,可以说澳门成了大明帝国的一个“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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