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战败了的小公鸡(1/4)
天气骤然变化,昨天还是艳阳高照,今天却阴云密布,像是要下大雨了一样。
因着怕下大雨,又是小天送果子来的日子,良玉今天没有去李家主屋,而是待在家中,捧着昨天向李母借的看得津津有味。
自昨天在县城里李母说凭着女子的身份入官府可畅通无阻后,她就对这个国家的律法产生很大的兴趣。
想要在一个地方好好的生活,就必须要熟知这个地方的规则。
这是前世她活了大半辈子得到的经验。
不敢说要利用规则来钻空子获取更大的利益,但起码要做到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自己。
《祥云律例》时,书里有好些保护女子的律例让良玉眼前一亮,而也有一些律例让良玉感到不可思议。
比如:
女子出嫁,嫁妆单子需在官府备案,备案的一应财物归女子所有,不受夫家分割。
女子婚后,受夫家虐待者,可上官府提出和离,官府查明属实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从重处罚,并责令夫家予以财产赔偿。
女子婚后丧夫,年满三十,育有子嗣且不再婚者,可立女户,继承夫家全部财产;未有子嗣且不再婚者,可立女户,继承夫家一半财产。
女子婚后丧夫或和离,未满三十,行无差错,孕有子嗣者,可带走夫家一半财产;未有子嗣者,可带走夫家三分之一财产。
女子提出和离,男方须得无条件接受,但女子不可分割夫家财产;
女子婚后言行有亏,男子可提出和离,女子不可分割夫家财产,但夫家不可私自教训和处理,情节严重需报于官府,由官府定夺。
又比如:
女子十六岁之前必须出嫁,年满十六岁而未嫁之女子,由官媒统一配婚。
女子未满三十(包括三十),婚后丧夫者,子嗣留于夫家,限两年内自主婚配,违期者由官媒统一配婚。
女子未满三十(包括三十),婚后和离者,子嗣留于夫家,限一年内自主婚配,违期者由官媒统一配婚。
这个时代的女子比良玉前世所知晓的封建社会的女子待遇要好上许多,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只是这种强迫式婚姻制度让人难以接受。
不过良玉思及这个时代男多女少,倒也能够理解,为了生命的延续,国家立下这个制度也是形式所迫。
“唉,可惜我现在是个奴的身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享有与大多数人一样的权利。”
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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