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章 第二章(3/11)

精英的实力。像这样的一支队伍,虽然不能说打遍全境无敌手,但打遍迷雾森林,想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队伍的整体气氛相当活跃。法尔卡斯爵士的侍从哈文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有快乐的面容、明亮的褐色/眼睛、停不下的嘴,以及贵/族的血统。哈文是法尔卡斯爵士的侄/子,他今年才14岁,却已经比李/明夜还要高了,腰间还插着一把通常由成年男人使用的长剑。一开始的时候,哈文喋喋不休地向眼前这群陌生平民吹嘘自己的血统,接着又吹嘘自己的力气,在被法尔卡斯爵士制止了以后,他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讲述迷雾森林的恐怖传说——这些传说还是他刚刚在金桃旅馆中打听到的,他在讲述时不乏添油加醋。少年似乎想要吓唬这些陌生人,但毫无疑问,角斗/士们的表现让他有点失望。

驱魔人莫顿听到此处,不由噗嗤一笑:“得了,长剑小子,你的故事吓唬不了这些佣兵,只能吓唬吓唬那些还在吃奶的小女孩。”

——在自我介绍环节,角斗/士们无疑都将自己介绍为如佣兵、游侠这一类流动性极高、数量又极多的角色,也就只有这样的身份才能将他们老到的经验、强悍的实力与对现状的茫然之间所存在的矛盾给掩盖起来。最关键的是,在这个时代,佣兵这种角色就如同现代的社/会混混,除了那些满脑子歌谣故事的少男少/女,没有谁会关心一个佣兵的来历与故事。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法尔卡斯爵士一行人皆是对他们前往河湾镇的意图漠不关心,只当他们打算用“同行”的方式获得一个免/费又省事的通行令。值得一提的是,这正是流浪佣兵逃避各色关卡的常用手段之一,另一个更常用的手段就是在进城的时候向守卫塞钱。

哈文不高兴地瘪瘪嘴,没有接话。他很不喜欢“长剑小子”这个讽刺性的绰号,但不幸的是,这种绰号总是比其他任何称呼更容易被其他人所接受,于是自从尖刻的驱魔人第一次喊他“长剑小子”以后,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遗忘了他的名字。他讨厌莫顿,却又不想与对方争吵,于是每当莫顿开口之后,他就不再说话,用沉默表达自己的厌恶。

“哈文。”唯一记得这个名字的法尔卡斯爵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摇了摇头,冲莫顿说道:“瞧瞧你干的好事。我们对迷雾森林几乎一无所知,现在唯一知道它的人又不愿意开口了。”

“你本就不该让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

“莫顿!”

“好吧,你本就不该让一个刚刚用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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