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来自家人的肯定(1/3)
想在燕京找老狼其实不算太难,民谣这会儿正是沉寂呢。>
要等几年后,《南山南》和《成都》联手火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民谣歌手们才会大步流星的、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所以这时候的老狼,还会在酒吧里开演唱会,托汪小柔在她同学里打听一下,就能找到他。>
找着人是一回事,能和他说上话是另一回事。>
叶梁现在有的,又能打动老狼的,当然是歌。>
只能说那些年给网抑云充的会员,真值。>
很多民谣哼着哼着,就能唱出来。>
叶梁成功以卖歌的名义和老狼搭上了话,摆出《米店》和《鸽子》供他挑选。>
老狼选了《米店》,但是不愿意直接买。>
“那个歌儿的事,你们学生在元旦晚会上唱一唱,哪里要什么版权呢?你直接拿去唱就好了啊。”>
“我看你这两首歌都写得挺好的,我觉得直接买断的话,你很吃亏啊。这样吧,我和陈总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和你签约。”>
老狼说的陈总,是华纳的高层,正在筹划新专辑,老狼觉得《米店》这首歌很适合放进去。>
但如果只是买断的话,像叶梁这样没什么名气的新人,词曲加在一起,最多也不过万把块钱。>
是的,音乐圈就是这么便宜,叶梁一个剧本能卖二十万,但一首歌,想卖一万块都很勉强。>
你说你这首歌能站在华语乐坛的巅峰?>
不好意思,在歌手把歌唱出来以前,没人敢认。>
天知道有多少歌手的专辑,主打歌凉的不行,但放进去凑数的歌却能火遍大江南北。>
音乐的变数比电影大太多。>
好在老狼就是个非常优秀的歌手,在和陈总通电话的时候,他直接现场唱了一段《米店》。>
陈总当场答应下来,愿意把叶梁签下来,《米店》这首歌还能有点分成,比例虽然低的可怜,但加上保底工资,还是很可观的。>
“那个,狼哥,其实我是个导演。签约,会不会影响以后拍电影啊?”>
“哦?不错嘛。没事,可以签笔名、艺名、化名,啥名都行,只要你银行卡号和联系方式不填错就行。”>
叶梁想了想,在传真过来的合同上写下了“叶真率”三个字。>
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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