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3/4)
卫室只剩下胡为民一个人,今天又轮到他上晚班。
高师傅走后,倒是把收音机留了下来。
说留也不准确,这台收音机其实是学校财产,只是之前一直是高师傅一个人听,即使带回家也没人管。
只是现在有了胡为民,高师傅不好意思占那个便宜了。
此时,时间跳到章。征文广告发出去后,效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那些稿件要么说不到点子上,要么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真正能用的实在少之又少。
相反,那些支持《苦恋》的文章,一篇比一篇犀利,就连他看了都觉得汗流浃背。
小陶回到编辑办公室,将信件分发下去。
他自己则留下五封信,慢慢阅读。
第一封,错别字通篇,毫无营养。
第二封,这是批驳吗?这是赞扬好吧,真他这个编辑是吃干饭的?
第三封,咦?
小陶神情一振,他发现这封信有点东西。
不,不对,何止是有点东西,简直是雄文,可以当作民间群众自发声讨《苦恋》的旗帜了!
连续看了两遍,他都没有发现问题,他的越发激动起来,“找到了,找到了,这才是我们报社需要的文章!”
“小陶,怎么了?”
“不会是疯了吧?”
小陶站起身,挥动着手中的信纸,“不是,你们看这篇文章,写得真是太好了!”
“我看看,《凌晨的光就在前方》,咦,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胡为民?文学界何时有了这么一号人物,我怎么没听过?”
“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了,我们要让主编尽快决定这篇文章发不发。”
这时,主编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只见他红光满面,情绪也有些激动:“你们刚才说的我都听到了,这么好的文章必须尽快发表,让群众们都看到!”
同样的一幕,还发生在另外三家报社。
胡为民担心的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被退稿的事情没有发生,反而都被几家报社的主编看中,决定在明天正式刊发。
次日清晨,冬天的太阳总是出现的比较晚,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个时代的打工人早起。
潘小菊是燕京毛纺厂的女工,同时,她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返城知青。
几年的知青生涯,让她变得沉默寡言,要不是她顶替了母亲纺织厂的岗位,她说不定还回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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