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女儿报梦(1/3)

当时高艳萍走的时候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了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假如不是的由于高艳萍婆家条件不好,为了结婚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她实在是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小儿子往外国打工。

不过当年她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是一个两年的合同,所以按照合同规定,高艳萍在韩工作满两年之后就可以回国了。

她当时想着自己只要出往干上两年,少说也能挣个三四十万回来,到时所有的困难就都解决了。于是她这才在倾全家之力凑齐了给劳务公司的6万块手续费后,独自一人往了韩国。

可从此以后,高艳萍就和家里失往了接洽,起初高艳萍的丈夫是通过劳务公司和妻子有书信的上往来,可每次都收不到高艳萍的回信。

刚开端公司的解释是说,由于这些书信都是由人带到韩国往的,所以时间紧张,高艳萍根本没有时间写回信。固然这个理由有点牵强,可是毕竟高艳萍的家人对韩国的情况不太懂得,自然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可就在高艳萍离家往韩国打工的第七个月里,劳务公司忽然来电话说,高艳萍在韩国时由于操作不当被工厂里的机器给电逝世了。

这对于黄老太太他们全家来说,那可是惊天的噩耗,他们怎么也不敢信任人就这么没了。可由于这是一起跨国的劳务纠纷,他们一家人要想往韩国和对方的工厂打官司,那尽对需要一笔非常大的用度。

对于高艳萍的家人来说,假如他们家能拿出这么一大笔钱,那就根本不用高艳萍往韩国打工了!

事情展到最后,他们连高艳萍的尸体都没有领回来,只能任其在韩国被火化。

当初高艳萍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其中有一项就明确指出,假如甲方在韩国涌现任何的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全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劳务公司不肯支付他们家人往韩国的领回骨灰的各项用度,只能让他们家里自行承担。

而韩国那边又必须是直系支属才干领回高艳萍的骨灰,所以最后高艳萍的丈夫一想:反君子也活不过来了!所幸就不要骨灰了,这样还能省下一笔不小的用度。

黄老太太固然有心想往领回自己女儿的骨灰,惋惜的是她自己既没有那笔钱,也没有能力独自一个人往韩国。而且她丈夫逝世的早,自己除了高艳萍之外还有一个小儿子,当时还在上初中,家里根本离不开人。

再说了,别说是往韩国了,就是让她往外省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走!最后这事儿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时间很快就过了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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