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梦千寻(1)(1/2)
< ="">>< ="250">><>谁没做过梦?
梦本来就不是稀奇的东西,人人有梦,人人做梦,梦中容使千奇百怪,你也无法抗拒这梦的好坏。
可是若总是做同一个梦呢?
莫默就是如此,从记事起她就反复地做同一个梦,这个梦容荒诞,背景蒙,对话乱糟糟的没有规律,可是梦里面的一个词反反复复地出现。
星蓝。
我们分头去找星蓝。
上一次,我们被她着,完成自己的任务,这一世,让我们来保她。
她被斩断了一切旧日联系,连我们,也已经不记得了。
可是我们还记得她。
我们还能找得到她吗?
有缘,一定会再见的。即使要等很久。
多久呢?
“,我犯了什么罪啦,你把我抓来这里……”双手被铐住的囚犯,支起二郎颤个不停,一副大爷模样。
“莫默?”小用胳膊轻捅她,压低声音说道。
“嗯。”莫默将云游天外的绪收回,再次集中注意力,犀利的眼神转向面前的小混混,“你刚刚说的话,再重复一次。”
“哈哈……我说,我可以抽根烟吗?”对方嬉皮笑脸。
“没问题。”莫默把手里的签字笔放在记录本上,体靠向椅背,交叉着双臂,食指轻轻敲击着肩膀。
“等把话说完,我送你一盒烟。”
“莫……”同小似乎想提醒她这不合规矩,但是她的话已经如连珠般发射出来了。
“于贺才先生,我想请问你,去年12月10日那天晚上十点钟,你在哪里?”
“哎呀呀……那么久的事,我记不清楚了呢……”
“没关系。我可以提醒你一下。你的朋友八哥说当天晚上你一直都在他住所牌,直到次日凌晨,不知道他的证词你是否同意?”
“没错没错!嘿嘿……那天我确实在他那里,了一宿的麻将。你们真是神通广大,这都知道……”
“哦。但是有目击证人看到你当晚10时出现在青龙湾码头,你怎么解释?”
“谁说的?诽谤!叫他来跟我对质啊!他一定看错了!”
莫默将一张照片拍在桌上,上面有对方的脸部特写,背景正是青龙湾,不远的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时间日期。
小混混脸上的汗淌下来了。
“于先生,我想请您跟警方合作,请解释一下你为何要特意撒谎隐瞒去过青龙湾的行为。”
“这个……好像是我记错了!记错了不行吗?我哪天去青龙湾散步,哪条法律定了不许人晚上出去散步啊?”
莫默一向严肃的表上,突兀地添加了一抹微笑,她玩味地看着面前的犯人,体像前倾过来,一手支着下巴,语气缓慢地问道:
“你确定,是去散步吗?”
她的笑让对方马上绷紧起来:“什么啊?”
莫默依然是那副猫玩弄耗子的表:“请你想好再回答我。出错太多的话,恐怕我也帮不了你。”
“你、你,你到底想说什么?你们有什么证据吗?”
“于先生。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问题。请你回答我,那天晚上你去青龙湾到底做什么了?”
“我……我想一想。”小混混抱着头,“那天……我去兜风,然后……就四转转……”
“兜风?交通工具?”
“我有摩托车啊!”
“你确定你是骑的摩托车吗?”
“是啊!”
“可是我们查到,那天你的车已经送修,你骑的是空气?”
“我……我叫的计程车……”
“我们在当天发现一位计程车司机被杀害在车里,是不是你做的?”
“什么?怎么会?计程车司机死了?”
“我们在车门上发现你的指纹。”
“天……不可能的……不是我杀的!”
“司机死于凌晨,那时候你自一人在青龙湾散步,我想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起诉你。”
“不!我没有!我绝对没有!那个时候我正跟黑头交易白粉,怎么会去杀人?”
“黑头是谁?他能为你作证吗?”
“黑头就是李栋啦!他可以……”话说到一半,小混混突然闭了嘴,两眼定定地瞪着她,“臭娘们,你阴我?”
莫默笑得不动声,指了指一直在记录的摄像机:“于先生,我劝你说话小心一点,否则我会告你诽谤。”
“臭!我老大绝对不会放过你!”对方从椅子上跳起来,却被后的警察紧紧地压住。
“小,收工。”莫默站起来,从口袋取出一盒烟扔在犯人面前的地上,“于先生,这是你应得的。”
“死人——”对方挣扎不已。
“我们会起诉你,还有那位给你做伪证的朋友。要不要我为你们介绍一个好律师?”她笑眯眯地推开审讯室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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