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武装(2/3)

易激起民变,所以朝廷向辽东移民的方式,实际上分两类。

第一类就是官府强制迁移部分百姓到辽东定居、屯田,强制移民的数量相对较少,主要以军屯为主,也就是说,当地驻军还肩负着屯田的任务,兵部要管。

第二类就是民间“自发”移民,不需要官府过多介入,但兵部也得管,因为这些移民可不寻常。

这类移民有三种:第一,以经营新式农场为主业的商社,在辽东开辟新地盘,雇佣中原百姓,以其为雇农,到辽东开荒种田。

第二,朝廷在辽东行“开中法”,鼓励商人运粮到辽东以供应官军,然后换得盐引、糖引,以此牟利,这样一来,商人们会选择雇人在辽东就近屯田。

第三,朝廷已经昭告天下,大周子民,均可自行到辽东开荒,开荒所得土地,为开荒者所有,而开荒者(包括前两种)可以装备强弩等武器(仅限于辽东地区),不仅可以筑堡寨,还可以筑城。

这种自发形成的村落、堡寨、城池,若愿意在官府登记户口、开垦的田地亩数,朝廷对其村主、寨主、城主身份进行确认,给予正式任命。

其职位传承,官府绝不干涉。

这些村、寨、城,从登记的次年起,名下开垦的荒地将有三十年的免税期,这三十年内,当地官府不会征发劳役,不会收取租庸调。

所以,为了鼓励民间自发移民辽东,在辽东安家落户,朝廷实际上就是在鼓励民间武装移民辽东。

这样一来,民间武装移民团体,会成为辽东官军的助力。

但凡事有利有弊,这些武装商团、武装移民进入辽东,管理起来很麻烦,这些团体之间极有可能发生各种冲突,同样会引发大问题。

武装团体、武装移民的具体管理,自然主要由新成立的辽东总管府负责,对于兵部来说,更头痛的事情还在后面。

武装团体、武装移民,在辽东是可以持有火器的。

火器,包括发射铅弹的燧发火铳,以及发射炮弹、散弹的小型火炮。

燧发火铳,之前是新军才装备的新式武器,火炮,是官军才可以装备的利器,如今向辽东移民开放,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出大事。

但朝廷还是决定允许移民以火器武装自己,为的就是给移民们以足够的信心,让移民们能在辽东站稳脚跟,大规模开荒,守住自己的开荒成果,然后不断扩张。

辽东的情况很复杂,到处都是野兽,还有比野兽更可怕的人(番族),一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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