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4/4)
事全看个人悟性,所以,马荃成了家族不可代替的摇钱树,妻族有人丁旺盛,不会因此有如同蒋义渠那样出意外、家产被夺的风险。
《明德律》草案,他有幸看过部分,仔细揣摩了一番,又得州学博士指导,大概明确了:仅就他看到、懂得到的部分,朝廷立新法,就是要给天下旁支、庶出子弟撑腰。
请求别籍异财,请求婚姻自主(相对),请求分家时诸子均分,主意掩护家族成员的私产,光是这一部分,其目标就是保证旁支、庶子们的基础权利,让他们有一个选择。
可以选择从大家族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不求从族产里分一点利益,不求继续父亲的遗产,自己出来找吃的,自己赚的自己花,过自己的日子,该孝敬父母就孝敬父母,这点权利,总该有吧?
不能由于我是庶出,活该受罪吧?
不能由于我是庶出,所以父亲打逝世我就和打逝世一条狗没差别吧?
马荃和很多人一样,急切盼看新律的条款都得到落实,他们不是想从中获得什么分族产的利益,就是想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甚至于期看新律的实行,能让父亲在动手教训自己时,好歹手下留情,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
现在,有很多所谓清流,在报纸上对于新律中的诸多条款进行抨击,特别是“别籍异财”、“公诉制度”等条款,就是抨击的重点。
对此,马荃有些担心,却不太担心,由于今时不同往日,赞成新律条款的气力,同样也是很壮大的。
最重要的一点,陛下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不然草案也不会有这种条款出来。
想着想着,马荃的心情好了很多,然而想到了蒋义渠之后,依旧有些惆怅:就这么逝世了,没得个说法,这就是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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