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3章:据点克星(1/2)
消灭五十名英军骑兵连开胃菜都算不上,黄廷的第一个目标便是盘踞在七十里之外的大约五百英军。
对方只有一百骑兵,而且之前已经被自己吃掉一半了,一个都没跑掉,这就不会让对方提前知晓远征军已经来了。
翌日清早,黄廷便下令全军开拔,只要己部行动够快,那便可以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一口吃掉这块肉。
由于需要游猎的范围很大,英军骑兵部队一般不会在当天归队,三四天后才返回驻地是很正常的事情。
黄廷就是利用这个空档期,打算来个趁其不备,一网打尽。
由此可能会打草惊蛇,让詹姆斯二世知晓自己来了,那就无所谓了。
大不了将打草惊蛇变成全线进攻,反正早早晚晚都会与猎物再次交锋。
因为蒸汽坦克数量有限,全军行进速度当然会照顾到大量的步兵。
于是黄廷让两百辆坦克作为先头部队进攻,每辆蒸汽坦克搭载一个班的步兵。
哪怕俘虏使诈,提供的情报不准确,使得自己的先头部队直接捅了马蜂窝。
在飞机的掩护下,两百辆坦克加上两千步兵也足以与上万英军相抗衡。
黄廷也不相信英军主力会距离自己如此之近,这完全不合常理。
在北美的中南部玩灯下黑,尤其是在己方拥有大量飞机做侦察的情况下,此举不啻于主动找死。
真想找死的话,詹姆斯二世也不用长途跋涉,横渡好几条河流,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黄廷此前还对交代情报的俘虏许诺,只要情报属实,己方毙俘数量之和,按照人头计算。
一个人头价值一枚银币,假设毙俘两百人,那就给俘虏两百枚银币。
不但将其立即释放,还为其开一张路条,可以凭此去往世界的任何地方。
英军俘虏当然是不相信的,可也没有其他办法,他们也不想去挖矿。
一边是成袋子的银币,一边是挖矿二十年起步,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目标的实际距离大约有明等级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往后这些酋长们也会被同化掉,但牧场可以保留,毕竟有人总比没人好。
本土的很多人不理解昊菁皇帝的这番话,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大明商品的市场,就能给帝国赚钱!
印第安部落只能出售牛肉、马匹、兽皮这区区几样东西,他们需要的生活用品就多了去了,大明却都能提供。
哪怕骨折了,去大明医院就诊也能给你接上,其他方面就更不用提了,这便是发展科技的好处。
越是落后的地方,对大明的威胁也就越小,昊菁皇帝非常欢迎印第安酋长们加盟入伙。
更何况北美那么大,除了张天宝的大东帝国之外,其余都会归大明所有。
被印第安小伙伴暂时看着,总比被白皮蛮夷霸占要好得多。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印第安部落与新来的移珉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矛盾。
定居点将以加州南部至墨西哥,以及东海岸和五大湖为主。
像密苏里、堪萨斯、艾奥瓦、内布拉斯加这种地方,完全可以变成印第安部落的保留地。
对昊菁皇帝来说,只要各部落服从管理,别说放牛,就是在内陆饲养白皮,也没人管你们!
前期对定居点的任务就是经商、种地、挖矿,其他方面暂时不考虑。
第一步,还是要从西班牙与英国这两个无赖手里将属于大明的土地再抢回来。
黄廷大费周章,就是想利用拉网式的扫荡战术,先找到詹姆斯二世的藏身之处。
擒贼先擒王,将这只蛮夷土鳖大王抓住之后,收拾其他臭鱼烂虾就容易多了。
不过在团灭四百多英军之后,连这里的最高长官,也就是一位少校营长都不知道这个。
很显然,詹姆斯二世吸取了此前的教训,这次学聪明了,或许再也不想自己第三次被水淹了……
对黄廷来说,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了。
除非抓获知晓詹姆斯二世老窝的人,否则只能慢慢扫荡。
结束作战的具体时间,鬼知道是甚子时候!
好消息是根据飞行员的报告,在阿肯色上游地区发现了远征军活动的踪迹。
也就是说,曾英所部已经抵达了俄克拉荷马北部地区,先头部队可能已经进去了堪萨斯南部。
黄廷对此当然非常高兴,立刻决定全军明天就拔营,渡过阿肯色河,进入密苏里地区扫荡敌军。
曾英目前的位置是阿肯色河上游,按照六分仪计算,应该已经进入了堪萨斯中南部。
他不是来打英国佬的,而是寻歼原得克萨斯地区的西班牙守军。
对方一路向北败退,他也就只能跟在后面追杀了。
对方以骑兵为主,曾英手里的骑兵却非常少,不过两千,战马还是前期缴获的。
骑兵部队以连为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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