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八章 欺君之罪(2/6)
明后,乾国使臣应前往英国,国书内须声明对滇案表示惋惜;国书须先经英使阅看;八、偿款应包括马嘉理家属的抚恤、柏郎等损失的赔补、印度派兵护送柏郎等及英国调遣兵船等费,其总数听英国政府决定。在随后的谈判中,威妥玛提出偿银20万两(兵船调遣费不在内)的数目。十分明显,这八条把多年以来英国关于通商利益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了。但总理衙门还是毫不客气的予以拒绝,加之乾国驻英副使刘锡鸿在伦敦遇刺,总理衙门对威妥玛进行了严厉的质问,随后并提出了反制的要求。威妥玛坚绝拒绝,并威胁要下旗回国。总理衙门竟然也没有理会。威妥玛因而愤怒的离开了北京,前往天津,而总理衙门顺水推舟的让直隶总督李绍泉负责和威妥玛进行谈判。
在天津的威妥玛并不甘心同北京方面中断谈判,他派秘书梅辉立去总理衙门商议两个文件的措辞,一是前述八条要求中第一条所说的奏折,二是邀请各国公使讨论商务厘金的照会。梅辉立对谈论间涉及英国八条要求中的偿款一条,和威妥玛一样的恣意勒索,声称款数既应由英国政府决定,“无论索偿数千,或少至数万。或多至数百万、数千万,乾国必当应允,无可商量”;乾国方面当然不会允许,谈判不欢而散。随后威妥玛再提将岑聿瑛传京。又照会总理衙门,把前此谈判所得的协议一概推翻。至此威妥玛同大乾中枢的谈判宣告最后破裂。
威妥玛如此骄横恣肆,是因为他坚信自己已看清大乾帝国政府不敢坚决反抗自己的勒索,而总理衙门只是向他一步一步地退让,不愿一下子全部屈从,他对此感到不耐。想以最后的决绝姿态来迫使当时各个要求都得兑现。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总理衙门这一次表现出了异常强硬的态度。他出京后,乾国政府通知李绍泉在津与他定议。李绍泉曾对威妥玛表示了挽留,但威妥玛却表示“滇案除提京外别无可商”,“不愿在津会商”;但他并不关闭进一步谈判的可能性,声称“非不信中堂,实信不过总理衙门”,如乾国政府派“全权便宜行事大臣”去上海向他作更多的让步,仍有商谈的余地。威妥玛随后离津南下。李绍泉是以也不再挽留。
威妥玛破坏北京谈判的情况报告到伦敦,正值英国在土耳其问题上发生国际危机的时候,英国的军事力量首先必须服从这一形势的需要,因此英国外交大臣德比在给威妥玛的训令中强烈表示“非常希望云南问题从速解决”,这实际上划定了威妥玛行动的限度。但外表上威妥玛还装出强硬的样子,他通过赫德继续对大乾朝廷中枢实行威吓。赫德在与威妥玛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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