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四六章 恶法非法(2/4)
这边立刻就可以顺水推舟的再弄一个专题节目来吸引人气!
没错,对于媒体行业来说。什么错不错的那都是外星人的事儿,他们就是只管报道!不管这事儿是好是坏,反正就是要报道,而且就是要报道的“耸人听闻”才行!新时代是一个标题党的时代,这不是某个文化主管部门简简单单的喊停就能停的。这不是几十年前信息流转不灵通的年代了,不是一张报纸可以看一天的年代了。现在已经开始是网络年代,已经是信息爆炸的年代。大量的信息涌入,如果要争夺市场,只能尽量的吸引眼球!
当然了,贾鸿渐他们做起来。不仅仅是“耸人听闻”的标题党,他们也很有料!可以说简直就是最有良心的标题党了,哪怕是别人骂自己的事儿,他们都能专门做一期节目来做一个“我到底该不该被骂”来吸引人气,这才是专业的传媒人士好么!在专业的传媒人士看来,全世界没有事儿不成新闻,只是看媒体人有没有发现新闻爆点的眼光!
很显然,贾鸿渐有这个眼光。所以他旗下的华夏卫视很快的借着南周批评的风潮展开了这么一个专题节目的设计和制作,然后他们就开始宣传,甚至还专门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国其他媒体报告说将会有这么一档子节目。到时候央视的前任副台长,现在的华夏卫视副台长、副总经理杨光将会在现场进行解释和接受质问!这样的一个消息出来,那直接就成了最好的广告了,那真是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注意力啊!谁都想知道华夏卫视到底准备怎么做啊!
华夏卫视准备怎么做?很简单。真要辩解起来的话那简单的一塌糊涂——这南周不是说贾鸿渐他们做的事儿性质跟传播各种武器制作细节差不多么?可是问题在于,涉枪涉爆的信息传播那是明确违反了《刑法》,并且构成了传播犯罪方法罪!而这个所谓的是犯罪方法呢,那指的是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等。如果所传授的只是一般的违法方法,则不构成犯罪的!因为犯罪这个词在法律里面是有严格限定的,意思就是违反了刑法,而违法则是违反了民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
所以撑死了贾鸿渐他们这次就是违法行为,绝对不是犯罪!甚至是不是违法行为都值得商榷,因为所谓的违法是要违背法律规定,但是税务部门临时下的一个新规定,这能算是法律么?经过人大以及相关部门举手同意了么?被纳入到民法里面了么?所以真的说起来,这税务部门的新政那可是连一个法规都算不上的,因为它没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肯定,所以实际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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