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九章 准入制(1/4)

数日后,门下省政事堂,有各方代表参加的讨论会正在召开,与会职员就《明德律》诸分篇的一些条款持续进行讨论,大家关注的重点,依旧是《民律》。

经过上一次的会议,蓝本认为“民律出,忠孝亡”的代表们,已经吸收了“时代剧变,朝廷不可能回到过往”的现实,对于《民律》的抵触没有那么大。

但是,依旧对某些条款存在不同见解。

譬如,加强对“外国人”的治理,由此拟定了《外国人出进境治理条例》、《外国人定居治理条例》。

这些条例一旦实行,周国境内的“外国人”就不能随便迁徙、定居,要吸收官府的治理,也不能随便出进各大都会和商埠。

“外国人”指的是非周国百姓的人,之所以用这个称呼而不是用“胡人”、“番人”,是由于国情。

譬如中原就有很多粟特人聚落,其祖先很可能于魏晋时就已经在中原定居,到了现在,很多粟特人都已经是大周良民,缴纳赋税,服劳役。

还有诸如王世充、骨仪、安吐罗这种高目深鼻外貌的官员,所以必须对于“非周国国民”有更严格的定义,于是“外国人”一词就用于律法上。

而《民律》中的《外国人出进境治理条例》、《外国人定居治理条例》,就针对“外国人”制定了很多治理措施,并且要加强治理机构及执法队伍的建设。

这就得增长财政开支。

一说到要花很多钱,很多官员都不由自主感到“心痛”。

很多人感到,朝廷本来就有相应的治理规定,只是效果有些不好,若往后要加强治理对外国人的治理,最好的措施(最省钱的措施),就是把外国人拒之门外。

只容许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在边境城池、港口等“口岸”居住,不容许外国人(使节例外)进进中原重要的都会、商埠。

不是官员、学者们排外,毕竟大家基础的胸襟都是有的。

他们是基于保密考虑:火轮船、火车、电报、蒸汽机械,这都是国之神器,万一被化外蛮夷偷学了往,岂不是会对皇朝构成宏大要挟?

这样的考虑不能说没道理,但是,宇文温感到这种措施太简略粗暴,省不了多少钱,效果还差,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

往大了说,天朝上国,当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把外国人拒之门外,只会显得中原朝廷小家子气。

往细了说,防技巧泄密,光靠限制外国人进境是防不住的,由于总会有内鬼,各类蒸汽机械势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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